發(fā)布時間:2021-06-23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人民醫(yī)院信河院區(qū)停車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784300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人民醫(yī)院信河院區(qū)停車場 |
||||
出租車位數 |
共計157個,其中一層車位79個、地下一層車位39個、地下二層車位39個 |
|||||
出租用途 |
收費停車場 |
|||||
出租年限 |
1+1形式,在滿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再簽定下1年度的合同 |
|||||
免租期限 |
無 |
|||||
權證信息 |
溫國用(2010)1-185252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5月10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財政局已審批 |
|||||
其他披露事項 |
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人民醫(yī)院 |
||||
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倉后57號 |
|||||
法定代表人 |
余穎聰 |
|||||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123303004705255657 |
|||||
聯(lián)系人情況 |
姓 名 |
鄭瑛孟 |
聯(lián)系電話 |
0577-88306900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
|||
聯(lián)系地址 |
溫州市甌海區(qū)古岸路299號 |
|||||
|
2435802462@qq.com |
|||||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院黨委會研究決定抄告單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人民醫(yī)院黨委會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NO.20210422368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交易取消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二個及二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底價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2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租金遞增 |
無,租期內不遞增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需支付履約保證金(即首年租金成交價的 10%,取整數),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經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雙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出租停車場使用過程中的水電費、治安費、物業(yè)費及各類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
|
其他 |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本次拍賣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二、競買對象必須為溫州地區(qū)具有停車服務且無重大違法失信記錄的獨立法人企業(yè),企業(yè)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注冊年限不低于5年,社保不低于15位,去年上繳稅金不低于20萬。
|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拍賣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拍賣采用有底價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拍賣方事先公布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和拍賣條件,有意競買者(原承租人除外)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書遞交給拍賣方,由拍賣方在事先確定的時間公開開啟,當場確認最高報價者。待最高報價確認后(如遇多個最高報價相同的,以保證金到賬先后順序確定最高報價者),首先應確定最高報價者為新意向承租人,再征詢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按該價格承租;如原承租人不接受的,則新意向承租人為中標單位;如原承租人愿意接受的,則原承租人為中標單位。 2、承租人須遵守政府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合法收取停車費。收費標準如下:30分鐘(含)內免費;當天6:30-18:30期間,30分鐘至60分鐘(含)收費5元/車▪次,1小時后每小時加收5元;24小時最高收費25元/車▪次;當天18:30-次日6:30期間,收費5元/車▪次。特殊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jiān)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院方的設備材料等車輛) 3、承租方應配合醫(yī)院的疫情管控要求,并根據當時的醫(yī)院疫情管控政策對進入停車場的人員進行疫情管控(現(xiàn)階段為測量體溫、查看健康碼、戴口罩),遇到突發(fā)事件或自然災害,必須無條件服從院方的安排,完成院方交辦的與停車場管理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4、承租期間,承租人需做好相關收費管理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工作人員必須穿著統(tǒng)一款式服裝和佩戴統(tǒng)一明顯標志,服裝由承租人自行提供,服裝款式需經過院方同意。認真落實相應的固定引導員(全天引導員不得少于16班次),并持保安證,掛牌上崗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配合院方做好整個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及安保工作,規(guī)范管理,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5、未經院方同意,中標者不得在停車場任何區(qū)域設置任何廣告。未經院方同意,中標者無權從事任何經營活動或類似宣傳,院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院方相關的規(guī)定責令中標者限期改正,并接受處罰。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