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9-17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鹿城區(qū)環(huán)城東路115號01室等(原江濱路環(huán)城段2號地塊地下一、夾層101室)十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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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677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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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鹿城區(qū)環(huán)城東路115號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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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6079.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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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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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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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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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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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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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杭州永正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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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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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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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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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房地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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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百里西路工會大廈1、2幢30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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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鄭溫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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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3468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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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陳觀亮 |
聯系電話 |
8856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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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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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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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溫州市工會大廈B幢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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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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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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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城建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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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資產決議[2020]118號《溫州市城建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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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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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該意向人為原承租人的,其要在競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并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該意向人非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須在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騰空并向出租人交還租賃房產,并結清相關費用,超出原合同屆滿租期按最后一期租金按日計算。若逾期騰空交還合格租賃房產的,按成交價的雙倍向出租人支付占用期間的租金(即逾期騰空期租金=成交價日租金*2*延期騰空天數)。 競得人須在收到《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的7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繳清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2、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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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先投標式后增價式公開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競價方式為:第一輪采用有底價投標式拍賣方式。拍賣方事先公布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和拍賣條件,各競買人(原承租人除外)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書遞交給拍賣方,由拍賣方在事先確定的時間公開開啟,當場確認最高報價者(如有2名及以上相同最高報價時,則采用抽簽方式確定最高報價者),同時形成一個當前最高價。 第二輪采用增價式拍賣方式。待最高報價確認后,由原承租人行使優(yōu)先權,即是否接受當前最高報價,如不接受,則由當前最高報價者競得標的;如接受,當前最高報價者可以選擇繼續(xù)加價或放棄加價,加價幅度由拍賣師現場決定;以此類推,最終產生買受人。招租競價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場簽訂《公開招租競價成交確認書》。否則,按買受人自動放棄論處,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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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50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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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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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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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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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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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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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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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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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以不低于招租底價的競價最高報價為首年租金,第二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采取每五年定期評估方式即對第六年的年租金重新進行評估,分別高于合同第五年租金價格的按評估價作為該年起始租金;分別低于或等于合同第五年租金價格且高于首年成交價格的按第五年租金價格作為該年起始租金;低于或等于合同首年成交價格的按合同首年成交價作為該年起始租金;第七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 |
租金遞增 |
第二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第七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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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支付首年成交租金的3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在簽訂并履行《房產租賃合同》前付清;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并經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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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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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huán)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二)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即原承租人騰空后,移交使用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出租人不參與處理承租人與小區(qū)業(yè)主、業(yè)委會、物業(yè)等關系,由承租人自行解決處理,并履行小區(qū)物業(yè)及業(yè)委會的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三)承租人須按照規(guī)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xù),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xù)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四)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五)租賃期間,租賃房產不得擅自轉租;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人無優(yōu)先承租權。 (六)本次公開招租項目公告期限為10個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公告期內到產權交易機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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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須為企業(yè),實繳注冊資金800萬元(含)及以上,需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 (二)須追加一個企業(yè)作為連帶保證人,實繳注冊資金500萬元(含)及以上,需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企業(yè)注冊地稅務部門和社保部門出具的三年以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及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已列入城發(fā)集團租賃失信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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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履行《房產租賃合同》過程發(fā)生糾紛的,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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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