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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永嘉縣甌北鎮(zhèn)新104國道南側綜合大樓五年租賃權轉讓項目信息披露

發(fā)布時間:2019-08-15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永嘉縣甌北鎮(zhèn)新104國道南側綜合大樓五年租賃權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201.85萬元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出租標的地址

永嘉縣甌北鎮(zhèn)新104國道南側綜合大樓

出租面積(

10513.21

出租用途

非住宅(停車場)及辦公

出租年限

5年

免租期限

90天

權證信息

不動產權證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占用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評估基準日

2019年5月14日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已備案

其他披露事項

 其中二樓委托方指定區(qū)域763.2㎡要由委托方返租,租金按成交價單價折算。

出租方基本情況

名    稱

溫州東甌公交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 所)

 溫州市鹿城路468號

法定代表人

項曙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91330300720012309A

聯系人情況

姓    名

胡忠信

聯系電話

 13356175789

傳    真

    

郵政編碼

    

聯系地址

     

E-mail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總經理辦公會議    

批準單位

溫州東甌公交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溫州東甌公交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交易方式

 

1. 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  五  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交易合同,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交易方式說明

拍賣采取現場方式,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交易保證金設定

保證金金額

50萬元

交納時間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銀行轉賬

交納賬號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保證金處置方式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工作日內退回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

交易條件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履約保證金為50萬元,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競價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然后委托方將于5個工作日內通知承租人并簽訂租賃合同,以后每期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租金遞增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50萬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標的需要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稅由委托方承擔

 

其他

帶租拍賣,原租期到2019年9月27日,買受人租賃期從2019年10月起。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競買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成立、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證明(2年內逾期超過5次或單次逾期超過2個月的視為不具備競買資格)

3、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披露事項

1、標的物用途辦公,現有商業(yè)及違章建筑部分使用主體為原先承租人,若有拆解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必須配合,與出租方和拍賣人無涉。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申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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