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7-10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上戍鄉(xiāng)外垟村活禽廠房及配套設備設施5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650000元,其中房租1495900元,機器設備租金154100元(拍賣發(fā)生溢價均作房租溢價)。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上戍鄉(xiāng)外垟村 | ||||
出租面積(㎡) | 約6482.57 | |||||
出租用途 | 禽類屠宰加工生產 | |||||
出租年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2個月(僅免房租,不免機器設備租金) | |||||
權證信息 | 房產屬臨時建筑,無房產證,有土地證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占用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瑞安市瑞揚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19年2月26日、2019年6月17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資產評估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鹿城路1650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建淡 | |||||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704322788A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潘逸孚 | 聯系電話 | 88514185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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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鹿城路1650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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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總經理辦公會議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現代服務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現代服務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19]11號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成為受讓方后 3 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交易合同,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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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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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不計息),此后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租期5年,第3年起房租在上一年基礎上逐年遞增5%,機器設備租金不遞增。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需支付50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注銷證件,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1、租賃期間,房管或稅務部門收取的土地收益金及其它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發(fā)生的水電費、治安費、物業(yè)費及各類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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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經營的單位(投標人未在 “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4、報名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應與禽類屠宰加工生產相關;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